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法律规定的流程而定。应先由投资者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相关的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的文件和资料;然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成立的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法律规定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怎样办理?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其程序如下:
1、办理无需许可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局办照窗口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投资人相片、投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范围中含有食品批发零售)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照窗口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些地方还在工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同上述一样提交材料,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照窗口办理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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