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可提起离婚诉讼,但需证明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时应判决准许离婚。具体流程: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对方不同意,需经过两次诉讼,第二次诉讼基本都会判决离婚。离婚需满足一定条件,如重婚、虐待、遗弃、同居、赌博等恶习等,法院判决时应考虑这些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
由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老公一直不肯离婚,因此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离婚。只要能够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就会考虑离婚申请。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先行调解。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 妻 感 情 破 裂 的 证 据 有 哪 些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参考我国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收集这些证据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如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证人证言、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如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则一般需要经过两次诉讼。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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