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无产权证的房屋能买卖吗
民法典规定无产权证的房屋能买卖,但不能办理物权登记,不能办理物权登记,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无产权证的房产能否转让
无产权证的房产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无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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