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离婚必须参加诉讼吗
居住在海外的一方,有权选择是否委托中国籍律师代表其进行离婚诉讼。
若其中一方的住所仍位于中国境内,那么双方都应当亲自出席庭审程序。
而当一方身处海外时,他们需要向法庭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声明函,这些文书均需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双重公证与认证。
如果选择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行使直接的公证职责,也同样是允许的。
对于任何要求离婚或者已达成离婚共识的案件而言,申请人还需提供经过公证之后的关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书面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深圳诉讼离婚流程怎么走
深圳离婚流程为:
1.起诉:一方向法院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和诉状等资料立案;
2.调解:法院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
4.调解失败:法庭审理案件;
5.判决:决定是否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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