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出庭,即使双方当事人已委托律师代理,他们也必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自己的观点对于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非常重要。但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则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不到庭参加诉讼;如果本人确实无法表达本人意志,不能出庭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出庭。即使双方当事人已经委托律师代理,他们也必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诉讼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自己的观点非常重要。
但是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不到庭参加诉讼;如果本人确实无法表达本人意志,不能出庭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情况可以延期开庭或者缺席审理。但是,若当事人无法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则无法实现延期开庭。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但应当依法缺席判决。当事人申请或者同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审理期限相应顺延。因此,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申请延期或者缺席审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出庭,否则将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时,可以在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不到庭参加诉讼,或者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情况可以延期开庭或者缺席审理。但是,若当事人无法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则无法实现延期开庭。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但应当依法缺席判决。因此,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申请延期或者缺席审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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