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是为了让法院判决不离婚,有的不接受传票,有的接受传票,但不参加开庭。很多人认为只要对方不出庭,法院就必须判决不离婚。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离婚案件中,双方都需要亲自出庭,法院需要核实自己的真实婚姻生活,是否同意离婚。这涉及到双方的真实含义,所以不能被别人取代,即使是我委托的律师也不行,所以诉讼离婚需要我亲自出庭。
但法律规定,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双方都需要到场。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规定,我需要亲自出庭。如果被告不出庭,不影响法院的正常审理,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时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不到场
要看具体情况。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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