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约面积实际面积按哪个算租金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在我国,通常以合约面积来确认租金。租赁房屋是当事人双方认可的特定房屋,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为固定数额,出租人依约交付该特定房屋,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其又以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为由主张拒付、减付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减少租金的,可以予以支持。
二、租金需要提前交吗
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并没有规定一点要交付押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所以,对于提前续交租金几个月,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确定的,一般来说都是一个月或三个月。
三、拖欠租金怎么办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承租人拖欠租金时,需要补交,否则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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