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地方税务局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网点情况表序号办税网点名称征收范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公交线路1办税服务厅(国地联合办税)负责税源管理一、二管辖范围内纳税人涉税事项:税务登记证件办理和发放、税务发票的发售、代开和验旧;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的受理、税收票证开具和税款(费、金)、滞纳金、罚款的征收入库;征收业务数据的审核、录入和管理。负责与办税服务相关的税收政策宣传、咨询和解答;负责区局纳税人学校的日常管理。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19号长沙市岳麓区地方税务局1楼8236852782368587市内乘公交301、6、903路到“市政府”站下2银盆岭办税服务厅(国地联合办税)负责银盆岭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的个体工商户地方税费征收以及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银盆南路292号83397188因修地铁暂不能确定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负责负责观沙岭和银盆岭两个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的地方税费征收。(属税源管理一、二科征收范围的纳税人除外)。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长望路谷山乐园一栋8305338083053381市内乘公交401、402、211、318、916到"长巷子"站或"谷山乐园口"站下4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负责望岳和咸嘉湖两个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的地方税费征收(属税源管理一、三科征收范围的纳税人除外)。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西路与谷丰路交汇处高鑫向日葵小区1栋107号门面88608008市内乘公交916、317路到“咸嘉湖西路谷丰路口”站下5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负责望城坡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的地方税费征收(属税源管理一、二科征收范围的纳税人除外)。长沙市岳麓区西二环望兴景苑(汽车西站对面)82368667市内乘公交149、168、66、704、63到“汽车西站”站下;6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负责天顶和梅溪湖两个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的地方税费征收(属税源管理一、二科征收范围的纳税人除外)。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19号达美梅溪苑2栋商业裙楼二楼83097113地铁2号线:国际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站7第五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负责望月湖和西湖两个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的地方税费征收(属税源管理一、二科征收范围的纳税人除外)。湖韵佳苑4号栋2楼门面(望月湖小区西边、西湖文化公园东边)88608011102路,317路在英才园站下,步行400左右8第六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负责桔子洲、岳麓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的地方税费征收(属税源管理一、二科征收范围的纳税人除外)。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328号麓枫和苑2栋3楼3号门面8305330183053302市内乘公交905、318、917、601到“后湖站”下,前行100米右边指示牌进入9第七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负责学士街道、含浦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的地方税费征收(属税源管理一、二科征收范围的纳税人除外)。长沙市岳麓区车塘河路90号金鼎公园尚3栋北面门面2楼830533728305337483053378市内乘公交206、908、909、917路到“学士站”下10第八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负责坪塘街道、洋湖街道、莲花镇、雨厂坪镇行政区划内的地方税费征收(属税源管理一、二科征收范围的纳税人除外)。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山塘村83999115市内乘公交152、804、908、63、905至“猴子石大桥北”下,再到大桥下转坐中巴到“坪塘镇”站下
长沙市岳麓区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
一、税源管理一科(重点税源管理科):
征管范围:
1、区局范围内所有建安企业(含报验登记户)和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含项目)(已进入清算状态的项目由原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清算完结)。
2、原已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科管理的大企业集团及其分支机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及市局直属局重点税源管理名单的纳税单位。
3、按上级税务部门、区局要求需要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的税源。
4、区局范围内耕地占用税税收征收管理。
注:以上范围的纳税人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外,均含正常、非正常、清算和报验登记状态。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上述税源的基础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以及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或风险应对任务安排的风险提示、提醒等事项。
2、负责对应市局直属局大企业管理科相关重点税源管理工作。
二、税源管理二科(行业税收管理科):
征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区局范围内非企业单位(具体包括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三大行业的单位)纳税人基础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以及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或风险应对任务安排的风险提示、提醒等事项。
2、负责全市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业中的出租车行业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
三、税务分局:
征管范围:
第一税务分局:银盆岭街道、观沙岭街道
第二税务分局:望岳街道、咸嘉湖街道
第三税务分局:望城坡街道
第四税务分局:天顶街道、梅溪湖街道
第五税务分局:西湖街道、望月湖街道
第六税务分局:桔子洲街道、岳麓街道
第七税务分局:含浦街道、学士街道、莲花镇、雨敞坪镇
第八税务分局:坪塘街道、洋湖街道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各对应范围内税源管理一科(重点税源管理科)、税源管理二科(行业税收管理科)所管税源之外的所有纳税人的基础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以及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或风险应对任务安排的风险提示、提醒等事项。
2、负责各对应范围内跨区税源的税收管理。
3、负责各对应范围内已进入清算程序和已转非状态的房地产企业(项目)的税收管理。
4、协助税源管理一科管理各对应范围内原大集中系统已纳入后续管理和归档管理状态的建安项目。
四、税源管理特殊规定:
1、若同一纳税人在区局范围存在两处或两处以上跨区税源,由纳税人首次登记的税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按重点税源管理等要求需要临时调整部分税源的,由征管科统一书面提出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纳税人为方便办税书面提出税源管理范围调整要求的,经核实存在属于同一投资主体、控股关系、总分机构等情况,可比照上述临时税源调整流程办理。
4、区局原税源管理三科改为风险管理科,负责完成风险管理、数据管理、金三系统日常运维等相关工作。
5、其他无法区分税源管理部门的情形,由征管科统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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