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
各税源管理科和税务分局的征管范围划分为:
1.税源管理一科负责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的征收管理;
2.税源管理二科负责全区建安企业及项目的征收管理,并负责雨花区耕地占用税专户管理,
3.税源管理三科负责全区房地产企业及项目的征收管理;
4.税源管理四科负责区以上(含区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医院(综合治疗性医院,不含门诊部,社区卫生院,美容医院),学校(国家承认学历)的征收管理。
5.他税源按属地原则归口税务分局管理,管辖范围与国税税务分局形成对应关系。具体范围如下:
(1).第一税务分局负责雨花亭和井湾子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除由税源管理科管理的单位外的其他所有税源的税收征管。
(2)第二税务分局负责高桥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除由税源管理科管理的单位外的其他所有税源的税收征管。
(3)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左家塘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除由税源管理科管理的单位外的其他所有税源的税收征管。
(4)第四税务分局负责侯家塘办事处范围内,除由税源管理科管理的单位外的其他所有税源的税收征管。
(5)第五税务分局负责东塘、砂子塘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除由税源管理科管理的单位外的其他所有税源的税收征管
(6)第六税务分局负责黎托、东山、圭塘街道办事处范围,除由税源管理科管理的单位外的其他所有税源的税收征管。
(7)第七税务分局负责洞井、同升(含经开区)、跳马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除由税源管理科管理的单位外的其他所有税源的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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