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小区广告的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同时,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管公司无权擅自处分建造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如果物业私揽广告收入,业主有权起诉物业要求返还。如果物业拒不返还的,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小区广告收入应该归谁
小区广告收入归谁应当分情况讨论。
1、若广告设置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其收益应为全体业主所有。
2、若广告设置在建筑物专有部分,则其收益应为对应的所有权人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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