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职女性员工而言,当她们处于休产假的阶段,便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一福利待遇。因此,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产假延长至158天地长时间内,在此期限内,她们仍将有权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申请并领取生育津贴。此部分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而如果该员工尚未加入生育保险计划,则相关的补偿费用将会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承担。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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