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三)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以其承租人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转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转租需要的条件有: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同意转租的程序怎么写
同意转租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点: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2、承租人询问出租是否可以转让,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情形下,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也视为同意转租。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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