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扣押房地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展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展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按照职权办理续展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民法典房产保全需要多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产保全需要多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产保全标准如下:
(1)产保全需要在五日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2)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房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保全需要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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