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说明:
(一)山西省你要具体到市,以当地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可以从网上搜,也可以问当地劳动部门。如果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未公布,以2010你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6即为丧葬补助金。
(二)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文件)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
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中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据此数据计算,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62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是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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