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案件中,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称之为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八种:1、书证;2、物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以及供述;6、鉴定意见;7、勘验笔录;8、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重婚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证据包括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等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罪就是在在婚姻的情况之下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同居生活在一起,对于此行为完全违反了我国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只要是属于案件的受害者,即使是第三人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让违法者承担起该有的法律责任,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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