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死了买卖合同还有效吗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的效力问题,这个要根据合同类型来处理,一般来说,如果是买卖合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买卖应该继续履行。只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才会中止,比如服务合同,只有当事人自己能做,去世导致无法履行,这种合同应该随着当事人去世而中止。
二、父亲生前的合同能继承吗
视情况而定,要根据合同内容来确定是否可继承,可继承哪些或全部。如合同内容对继承人提出或包含一些如能力、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果继承人不具备这样条件,继承无法落实。反之,则继承人可以继承合同,与对方补充签订合同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终止吗
当事人死亡合同并不当然终止。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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