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违反交通规则停放汽车并不享有任何豁免权,我们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违章停车究竟需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举个例子来说,假如驾驶员当时身处现场,选择立刻将车辆开走的话,那么有很大概率可以避免接受惩罚;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驾驶员并非在场或者抗拒服从立即驶离的指示,导致其他机动车辆以及行人们的日常出行受阻时,就很可能面临被处罚款20元至200元不等的巨额代价。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轻微程度的违章停车行为,例如驾驶员处于当场,并迅速纠正了误操作等类似情况,可能会被认为无需进行处罚,但是这类情况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条件限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全文4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