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谁赔偿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交付。不过主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进行赔偿。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1、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
2、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比如在车辆交付后、过户前,车主是否尽了看管义务?是否属于任由买家或个人开车的情况?如果属于后者,则车主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3、车辆发生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及保险公司是否负赔偿责任?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辆转让但还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追偿权。司机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