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有商品款条款约定复利金额违法吗
时间:2023-04-06 09:02:25 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买卖合同货款约定复利违法。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一、如何证明欠条是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还款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借贷行为,如果欠条载明还款利率或者还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就能证明是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二、民间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民间放高利贷是违法的行为,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将放高利贷定性为犯罪。一旦发生纠纷,只不过没有法律保障而已。高利贷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高利贷的性质为民间借贷,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受法律保护,是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的。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民间借贷中的倒条”是什么,应当如何认定?

倒条是民间借贷的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的情况。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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