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标准车位原则上只能停一辆车。
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车位面积包括车位专属部分与公摊部分面积,小区业主在使用产权车位时不能仅根据不动产权证的面积来确定车位的专属部分,而应以车位地面划线范围为限合理使用。如果划线部分内确实可以停2辆车,那么就可以停。如果停车超出划线部分,那么就不要停了。因为划线部分内,属于业主的专属部分,他人无权干涉。而超出了划线部分,则属于业主的共用部分,首先需要不影响安全,其次还需要征得小区内其他业主同意,否则物业有权予以管理和制止。
律师补充:
业主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使用权,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同一车位轮流停放不同车辆,不应受到物业的阻扰。有的业主一辆车停放在公司,一辆车停放在家里,上班的时候开放在家里的车去上班,下班的时候开放在公司的车回家,这样交替使用,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的。
有时候我们买的车位,权属证明文件上的面积很大,划线部分的面积又比较小,这时候我们依据划线部分的面积来停。因为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车位面积包括车位专属部分与公摊部分面积,小区业主在使用产权车位时应以车位地面划线范围为限来停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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