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能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男方能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
女方怀孕打胎彩礼纠纷如何处理
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是可以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确已共同生活时,彩礼的返还数额应当结合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子女和过错、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等其他因素作出公平的认定,但各地法院酌定返还的比例存在不同。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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