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前的物业费应按照民事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确定,如合同中未约定,根据习惯,房产“交付”(不是过户)之前物业费应当由卖方承担。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应向房产使用人请求缴纳,现使用人缴纳后可向卖方追索。
一、未交房也必须要付物业费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由此可以看出,物业合同中约定了在开发商交房时便开始计算物业费,那么业主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缴纳物业费,但由于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一直未成功交房,此情形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房子过户需要交手续费吗?
房子过户肯定是需要手续费的。,买方和卖方要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相同的费用都有房屋过户的印花税、过户交易费。不同的是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大约是房款的1.5%。而卖方不需要缴纳契税,卖方要缴纳房产过户营业税和房产过户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费用多少,要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
三、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欠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关于二手房买卖所欠的物业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解决,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来说。可以约定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在合同当中予以约定。
全文5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