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的委托鉴定有: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等等。
一、四川省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二、伤残鉴定要走什么流程
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5)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三、非法行医司法鉴定不了的情况
非法行医司法鉴定不了的情况如下: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6、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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