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放弃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责任不附带任何条件和限制。
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发展起来且家庭仍然是担负起年老与未成年人群生活费用重任的情况下,我们无法简单地取消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责任。
如果父母具备自行负担生活所需的能力却无故拒绝履行扶养义务或者对他们的子女实施了虐待、遗弃甚至故意杀害等极端恶劣行径,情节严重的,那么子女就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失去继承权。
同样的道理,那些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行的父母,原则上也不再享有子女赡养的权利。
因为让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的受害者再次去赡养曾经伤害过他们的人,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道德伦理层面,都是难以接受的。
如果子女能够摒弃前嫌,主动选择赡养曾对自己造成伤害的父母,那么法律对此将不会进行干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如何放弃赡养权
父母可自行为赡养权做出放弃,但未成年子女无权以此作为拒绝尽赡养之责的理由。
按照现行法规,成年子女对父母承担赡养、扶助与保护等诸多义务。
这些义务既是法定的,也是不可随意免除的。
依照我国法律,赡养父母乃法定责任,赡养者不得以放弃遗产继承为由规避此项责任,父母有权向子女索取赡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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