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并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只要是员工出现了工伤事故之前有缴纳工伤保险,并且在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处于参保状况的,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的。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当中的劳动者。因为职业危害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任何人都不能完全地避免职业伤害,那么遇到职业伤害很多时候都会选择工伤赔偿的方式来补偿自己的损失。
工伤保险由谁缴纳呢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个人不缴费,基本上1月1日缴纳。按照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行业的风险系数不同,缴费率也不同,一般是0.5%到2.0%同时,支付的费用也不一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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