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1、合同主体:标明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即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就是房屋。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每平方米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总价。二手房买卖一般是按每套房屋确定总价。付款时间包括定金、首付款、尾款等款项的支付时间节点。付款方式指现金、转账、银行贷款等方式。
4、办理产权证时间: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约定开发商为买方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二手房买卖应约定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时间。
5、交房期限:卖方应将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给买房的期限,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
6、要进行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不得给因卖方的个人原因造成买方的困扰。
7、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产生纠纷的情况。
8、纠纷解决的方式:出现争议且协商不成时,通过仲裁还是诉讼应约定明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买卖协议有效吗
回迁房没有房产证的,除了当事人有约定外,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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