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出于个人意愿,不得以胁迫、欺诈、威胁等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2)劳动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的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子;工伤协议“照顾工伤”,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这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得此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失效或部分失效。因此,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双方必须仔细审查每一条款,就权利、义务和相关内容达成一致,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该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两部分:必要条款和约定条款。对于必要的条款,合同必须规定。对于约定的条款,双方可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约定。合同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如果条款过于简单和原则性,在理解和理解上容易产生分歧和矛盾
(4)合同的语言表达应清晰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并可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语言表达和文字必须易于理解并尽可能清晰,以避免争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也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以书面形式表示和记载,经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中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认真、谨慎、准确、可靠、有据可查。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明事实,辨别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此外,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增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进合同规定义务的充分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没有可以保存的书面依据,具有任意性,容易发生争议,难以提供证据,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劳动关系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录用的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企业或行业《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两倍的月薪。
4、劳动合同的必要和约定条款
》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所;,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等其他事项,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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