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缴物业费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法律没有明确约定,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有些合同内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但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很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但不得擅自乱收费。
紫玉山庄业主拖欠物业费
昨天,朝阳区紫玉山庄小区物业以业主张先生拖欠五个月物业费为由起诉了张先生,朝阳区大屯法庭已于当日开庭审理。张先生表示也将起诉物业扣了他的车。
业主称保安上门示威
张先生称,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他曾和物业产生矛盾。8月12日物业召集近百名保安到他家示威,并用垃圾堵塞其家门,甚至封锁小区大门,限制他和家人进入。张先生说,物业还安排人员跟踪他女儿,用电话骚扰和恐吓他家人。8月26日,女儿服下安眠药,幸被及时发现,送至医院抢救。张先生停在小区的两辆车和装修用的四辆工程车也被扣下,到昨天已经一个月。
物业称业主欠费五个月
“他欠了五个月的物业费和水电、燃气等各项费用数万元。”昨天,小区物业法务人员龙女士说,他们已给张家发出数封催缴费用通知单,但他家至今仍没有缴纳费用。对于扣车一事,龙女士予以否认,说张先生的车停在专门为3期业主服务的地方,严重阻碍了公共通道。今年8月,张先生称为防止债主上门,要求物业对进出的陌生人严加核查,物业应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张先生女儿刚从国外回来,保安并不熟悉,因此一开始也对她进行查问。
昨天,张先生的代理律师杨先生说,他们已将起诉物业扣押车辆的相关材料上交朝阳区大屯法庭。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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