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无效。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共有房屋无效,共有房屋租赁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共有人不予追认的,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3、房屋转租无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出租人有权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样的,怎么区分违章建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章建筑: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处置类型为: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改正;暂缓拆除;暂缓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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