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男方给与的三金,若当时是以赠与女方的名义给女方的,则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进行分割。根据法律的规定,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女方才需要返还三金:双方根本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后一直未同居;男方给付彩礼后生活困难。
一、同居多年已生育子女返还彩礼吗
同居多年已生育子女是否返还彩礼,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的。离婚后彩礼三金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对于协商不成,且不满足以下彩礼需要退还的条件,女方可以不用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离婚男方父母给的彩礼要还吗
在结婚之前,男方父母往往会给女方彩礼钱,这里所说的彩礼,自然是婚前的给付。所谓的婚前婚后是以婚姻登记为界,而非以举办婚礼为界,婚礼是一种习俗,而非法律行为。而且大部分彩礼是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不一定都要返还,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前两种情形说的是要么未结婚,要么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形说的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困难是指绝对困难,而非相对困难。
三、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
双方共同生活半年多后又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因向女方赠送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我国法律规定,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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