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的三金离婚时属于女方。由于“结婚三金”一般较为贵重,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
一、女方先提出离婚要嫁妆。男方能要回礼金吗
男方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况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是婚前支付的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支付的彩礼和嫁妆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回,如果是领取结婚证后支付的彩礼和嫁妆,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的法院判决。
二、礼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礼金属于女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彩礼赠与女方的,就是女方财产,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并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没有特殊约定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进行合理分割。
三、彩礼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吗
彩礼应当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男方在结婚前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其性质是为了保障女方办理结婚登记,这个彩礼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跟男方没有关系,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就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全部归女方个人所有。总的来说,彩礼就是男方在婚前赠与给女方的,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从而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