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转,生活会方便。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东莞非东莞户籍社保补缴规定是什么
(一)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相关信息,无填写能力者,村协理员帮其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盖章、留指纹确认。
3、按年缴费,初次参保者填写《参保登记表》;
4、村协理员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将有关材料报镇劳保所审核。
5、镇劳保所审核缴费资格,核对参保人及缴费信息、缴费明细,将缴费信息录入省级信息系统。
6、村协理员集中为村参保人员统一到邮储银行缴费或参保人自行到邮储银行缴费。
7、村协理员统一缴费和参保人自行缴费后到镇劳保所进行缴费确认。
8、县农保处将镇劳保所上报的缴费资料、与金融机构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无误后,将过渡户基金进行代扣,转入城乡居民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对缴费信息进行系统确认,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参保人当年缴费信息,申请个人当年缴费补贴,记入个人账户。
9、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二)待遇领取流程:
1、镇劳保所每月生成待遇领取人员情况后通知村协理员办理领取手续。
2、村协理员通知参保人。
3、参保人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存折等材料给村协理员。
4、村协理员初审,并报镇劳保所进行审核。
5、镇劳保所审核后上报县农保处。
6、县农保处复审,符合领取条件的核定养老待遇
7、县农商行生成存折,发放到个人账户。
8、县农保处审核,分发银行存折。
9、镇劳保所领取银行存折,发放各村协理员。
10、待遇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村协理员处领取银行存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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