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二审不服怎么办-还能上诉吗
不能上诉。
1、我国目前的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
2、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3、例外情况,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如果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二、判处“死刑”后多长时间执行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判处死刑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才可以进行死刑的执行。《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三、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呢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应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我国法律设立死刑复核程序的目的在于,由享有死刑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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