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租房的居住期限一般是5年,也就是说5年期满后,公租房不能继续出租。不过,如果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也可以再次申请。详情如下:
1。公租房最长租期为5年。合同到期时,承租家庭应退出房屋。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产权单位应当与有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租。承租家庭不符合租赁条件,暂时无法腾出租赁房屋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两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将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收取。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租赁房屋的,按照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拒绝退出的记入信用档案。二是公租房的租赁权能否继承?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人是国家或者集体,因此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死亡后,公共租赁住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但可以由共同居住人或者其他亲属依法继承,实际上是对公有住房租赁权的继承。公租房承租人死亡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承租人死亡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继续由共同承租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确定承租人。
(2)如果承租人无法根据第1条达成共识,出租人可以按照下列顺序在共同承租人中确定和变更承租人:
1(3)生前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确定(4)第三条约定不成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根据其他地方的居住条件)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根据异地居住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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