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下列辅助装置,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扩展阅读:
(3)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6)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8)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办事流程:
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请准备好银行卡,刷卡收费,不收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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