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动车变更登记指南(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移)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所管辖区域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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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8、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请准备好银行卡,刷卡收费,不收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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