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起诉状范本
时间:2023-04-27 19:31:14 2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人身损害起诉状

原告: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陕西省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第一被告: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址:福建省厦门市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

第二被告:中国X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住所地:厦门市湖滨西路XXXXXX层。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620.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640元、营养费4000元、护理费5400元、交通费4592元、食宿费3930元、辅助器械费138元、残疾赔偿金xx元、后续治疗费元、误工费9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以上共计xx元。

2、第二被告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年09月05日20时许,第一被告驾驶闽D号轿车沿湖滨中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时,将在人行横道线内横过湖滨中路的原告撞伤,后原告被送往中山医院救治。经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思明大队做出的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第一被告应付本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第一被告支付了原告的医疗费,但是拒绝赔偿原告的其他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

另,闽D号轿车在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保,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故原告具状至贵院,请求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起诉人:XXXXX2010年月日

附:赔偿清单一份

赔偿清单:

1、医疗费:620.6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60元×94天=5640元

3、营养费:4000元

4、护理费:60元×90天=5400元(按照厦门市中山医院护理标准,根据医嘱出院后护理三个月)

5、交通费:4592元(其中办理赔偿往返火车票费876元)

6、食宿费:3930元(其中办理赔偿期间住宿费用3360元)

(住院94天及遵医嘱在家护理三个月)。

7、辅助器械费:138元(拐杖)

8、残疾赔偿金元×14年×(20%+2%+2%)=xx元

(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后续治疗费元(左膝关节交叉韧带重建术及半月板切除术和骨折骨性愈合后需取出内固定术)

10、误工费:1500元/月/30天×(94+90)天=9200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以上共计xxxx元

起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损害赔偿金 最新知识
针对人身损害起诉状范本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人身损害起诉状范本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