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的顺位有详细的规定,具体而言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但是如果发生代位继承的话,孙子是可以先得到继承的。因此孙子的继承顺位是落后于第一顺位的父母、子女、配偶的。
外孙子女是否是法定继承人?
外孙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此可见,外孙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所以不是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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