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申办流程:申办人带上新户口本并盖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和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字迹必须清晰),到各异地办证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数码照相交费,手续办完后请申办人速通知家人带上办证人的新户口本和一张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快证审批表》,派出所在快证审批表上加盖户口专用章,然后将此表交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即可.二、异地制证手续办理流程:已在异地申办居民身份证的群众,通知家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将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户籍证明上,并在照片上加盖'户口专用章',然后将附照片且盖章后的户籍证明交到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证件服务部。
异地换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换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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