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允诺的概念是如何的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单方允诺之债有哪些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
单方允诺之债一般包括: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
三、单方允诺的法律性质是如何的
(一)单方允诺的法律性质: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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