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要不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是需要赔偿的。现在汽车在被撞之后,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折旧费的计算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
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其计算公式为: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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