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试用期怀孕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试用期怀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只是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
也即对于三期女职工不得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所规定的,不受第42条的限制,因此女职工在试用期间怀孕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怎么赔偿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没有代通知金这一项,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哺乳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双倍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
三、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我们国家在劳动合同法、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计划生育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上重点对三期妇女的权益进行特别保护,明确禁止在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有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发生。但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哺乳期妇女并不是无条件的,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哺乳期女职工违反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仍可以与该哺乳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与哺乳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理应支付哺乳期女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并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的赔偿金年限。当然,哺乳期劳动者也可以主张确认解除行为违法,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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