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和以前一样的,如果员工工作满一年的,按照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月应发工资来支付工资,如果工资没有满一年的,那么按照其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月应发工资,工作没满一个月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来支付,如果没有约定工资的,按照市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60%来支付。
工伤索赔之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是什么
工伤索赔之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原待遇处理,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停工留薪期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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