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工龄达到第一个十年时,其工龄工资为该时间段所累积的工龄乘以5元;
(2)如果职工已经经历了十年至二十年的工作时间,那么他们的工龄工资将由两部分组成:
(该时间段累积的工龄减去10年)乘以7元加50元,以此类推;
(3)对于走过21至30年工龄历程的员工来说,他们应得的工龄工资是:
用(他们的工龄减去20年)乘以9元再加上120元;
(4)当员工连续走过三十个工作年度之后,他们所获得的工龄工资将为:
(该时间段所累积的工龄减去30年)乘以11元再加入210元。
在这个公式中,我们探讨的重点是工龄,即员工在职业生涯中所度过的时间长度。
然而,我们仍需明确这几个关键定义:
一是普通工龄,这意味着自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工作时间都会被记录下来;二是非本企业工龄,即员工在现有的公司集团内部所付出的时间,此数据通常用于计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越长的工龄可能带来的福利待遇越丰富,但这一变化并非线性增长,而是随着年份增加,工龄带来的影响不断削弱。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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