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如果不贩毒,不会判刑。
强制戒毒是一种行政处罚,判刑是刑事处罚,从性质上来讲判刑更为严重点,但实际上都是被剥夺了人生自由。
符合下列规定的,可能面临强制戒毒,与是否因贩毒受过刑事处罚无关: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一、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的情形有哪些
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的情形有如下: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
二、社区戒毒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遵守社区戒毒的有关规定。
三、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如果违反协议或者严重违反协议,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四、每月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五、自觉接受尿检:第一年至少12次,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6次,每2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4次,每季度检测1次,全程至少22次。
六、社区戒毒期间不得吸食、注射毒品。
七、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天以上的,应提前向社区工作站请假,返回后及时销假并接受尿检。
八、在外出期间要按规定寄回当地公安机关的尿检证明。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