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在收养关系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经过收养人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确认为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收养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收养协议应当写明下列事项才有效:
1、标题为收养协议书;
2、写明送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3、写明收养的详细事项、收养时间;
4、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收养孤儿的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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