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订金的返还事宜,若已支付订金的一方严格依照先前的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履行其应尽义务,那么此部分订金则可予以退还,或是将其冲抵为相应的房屋款项;反之,假如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自身义务,则该部分订金应当以双重数额的方式返还至已付款项的一方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