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条件: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一、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以及情形有:
1.子女还处在哺乳期内,即两周岁内,应由女方抚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父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女方抚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女方抚养孩子的情形有哪些
1、双方协商由女方抚养,且女方抚养对子女的健康没有影响的。
2、离婚时子女未满两周岁的。
3、子女已满两周岁,且女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与女方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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