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从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伤在出现后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自己也可以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了一年期限就比较麻烦了,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从受伤之日那一刻开始。
工伤赔偿时效起算
工伤赔偿时效起算为一年。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一年,从事故发生那天开始起算;工伤赔偿按照不同的赔偿项目分别进行计算,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的单位应该从事故伤害发生那天或者是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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