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生病算工伤吗
时间:2023-03-05 09:22:45 4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员工在上下班路上伤了,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

员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意外,如果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公司需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来赔偿,如果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负责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一、新员工入职后工伤一般赔偿哪些部分

如果新员工刚入职后发生工伤,赔偿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或者参照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

无论新老员工,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待遇,新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实际月份计算,没有发生工资的按合同约定标准或参考同岗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时,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费用。

二、工伤公司应该怎样赔偿

工人工伤事故公司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残疾的,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和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伤残援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贴或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

3、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即使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在此期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退休职工受伤民事赔偿

1、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受到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

2、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但接受用人单位返聘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按项目参保等方式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3、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招用但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其受到工伤后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但因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费用,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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